【三台投资】诚立天下 凤栖梓州 专访县投资促进局负责人 招商引资系列政策解读(上)
| 招商动态 |2017-03-15
俗话说“栽好梧桐树,引得凤来栖”,环境就是资源 ,就是竞争力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,在全县上下牢固树立“大招商、大发展”的理念。从今天起,直播三台将推出系列报道《诚立天下 凤栖梓州》,及时反映全县招商引引资工作情况。今天邀请县投资促进局负责人解读我县招商引资系列政策。
去年底,我县出台了《三台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》。《办法》明确,项目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、环保要求且符合三台实际(房地产项目除外),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给予引荐人奖励:
(一)项目公司在三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税收关系在三台,且项目按投资协议履约;
(二)项目在开工后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;
(三)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且列入县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。
《办法》明确,个人或组织引进的项目达到一定条件,将获得奖励。
县投资促进局局长严乔木介绍说:“对于社会人士的奖励,引进一个项目,按照固定资产的到位情况,以一年内固定资产到位总额的(最高)3‰给予奖励。对于一个单体项目,最终可以奖励给引荐人可以达到每个项目(最高)70万元。那么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,对引进一个5亿元以上的大项目,集体可以申报三等功。对于一个引进5000万以上的个人,年终可以评为优秀,并且不占用单位的优秀指标。”
深入推进工业强县战略,加大招商引资是重要基础。去年底,我县还出台了《三台县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办法》,用于支持鼓励通过招商引资入驻我县的工业、农业、服务业及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的其他产业。明天的三台新闻中,将播出招商引资系列政策解读之二,继续请投资促进局负责人解读《三台县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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